目的: 明确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理论内涵以及具体可行路径, 为推动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供方案, 从而促进实现"双碳"战略目标,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加快实现共同富裕。方法: 通过深入剖析森林生态产品的概念、分类及基本属性, 从供给、需求角度阐述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内涵, 选取福建南平、湖北鄂州、江西崇义为典型案例, 分析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具体做法和主要成效, 同时运用生态经济学理论诠释3种不同主体方式的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机理,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以市场、政府、政府+市场为主体的森林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路径。结果: 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内涵: 从供给角度可理解为应当通过何种方式方法使生产者付出的成本得到回报, 即有效促使生产者愿意且有能力为市场提供更多的森林生态产品, 从而实现森林资源的最优配置; 从需求角度可理解为通过生态、物质和人力等资本要素的投入, 使消费者的福利得到改善, 从而得到消费者的认可, 消费者愿意并且有能力为此按一定价格进行消费支付, 从而实现生态产品的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化。结论: 通过分析国内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实践做法, 针对森林生态物质产品、调节产品和服务产品, 提出我国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可行路径主要分为3种: 以市场为主体, 构建森林物质产品的交易机制; 以政府为主体, 构建森林调节产品的管理机制; 以政府、市场相结合, 构建森林文化产品的服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