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系统分析南方集体林区存在的产权问题,提出改革的主要内容:1)林权明晰化包括明确林地所有权主体,完善林地所有权的委托代理关系;构建经营权的委托代理关系,明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科学界定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主体。2)林权的安全性包括改革林地征用补偿制度;建立公益林征用(管制占用)补偿制度;改革商品林采伐限额制度;改革不合理的林业税费政策。3)林权的市场化运作包括降低交易成本;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提升林权交易需求的动力机制;激活林权交易市场的供给机制。
徐秀英 马天乐 刘俊昌. 南方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研究[J]. 林业科学, 2006, 42(8): 121-129.
Xu Xiuying;Ma Tianle;Liu Junchang. Study on Forest Property Rights System Reform in Collective Forest Area of South China[J]. Scientia Silvae Sinicae, 2006, 42(8): 121-129.